2009年8月24~26日,浙江省药品稽查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市召开,会上,11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表首先汇报了今年1~7月份稽查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省局稽查分局对全省上半年稽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两高假劣药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和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回答了与会人员的提问,对如何做好药品稽查执法和涉刑案件的移送衔接工作提出很多好的建议。会议代表还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领导交流了近年来的联合打假工作情况,讨论研究了新发布的“两高司法解释”的贯彻实施工作,代表们还与涉药企业就联合打假工作进行了座谈。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宁一在讲话中从四个方面对今年上半年全省稽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半年稽查工作提出七点要求:
一是认真做好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上半年部署的各项整治任务要做好数据汇总、问题分析和总结工作。
二是做好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全省企业在外省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管。
三是保证全年药品抽验计划的完成,提高抽验覆盖面,加强快检车工作,要加强探索,多学习外省好的经验。
四是各地市要利用药品品种在线监管系统,做好问题药品的稽查应急演练工作。
五是对上半年发生的假劣药品案件进行具体分析,结合贯彻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做好案件移送等工作。
六是继续做好各地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情况的检查督查工作,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通报。
七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谋划明年工作。各单位要在机构改革后药品抽验计划安排、工作机制、稽查部门与其他处室联动等方面加强调研,制定具体的措施。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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