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力开展城乡结合部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药品整规工作,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确保城乡结合部药品安全。
一是注重宣传,正确引导。要求各地市药品监管部门组织涉药单位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学习省局相关文件,明确监管重点为“购、存、销、人”。及时分析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教育引导企业及时整改,促进企业增强自律意识。
二是强化到位监管,力求实效。坚持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GSP检查、快检车运行、药品抽验相结合,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分类管理、药师在职在岗、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等情况,着力提升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严厉查处经营使用假劣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违规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从非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等行为,确保药品市场安全,推动药品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主动宣传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向卫生等相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积极与卫生部门建立信息通报、部门协作机制,完善城区药品监督网络,有效提高监管质量。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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