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8日,辽宁省大连市召开市管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活动工作会议,对“规范药房”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
本次活动包括考核标准制订、现场培训、现场检查和结果通报。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存(场所、设施及条件)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考核标准》,为医疗机构对药房管理制定标准,对药房管理的具体问题作出明确要求,该局将在日常监管中严格按照标准检查,并进行评定,奖优罚劣。
“规范药房”建设活动的开展,将使大连市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科学、规范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体系,促使全市医疗机构药房成为科学规范、管理有序、质量可靠、政府放心、医院用心、患者安心的药房,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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