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5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邹贤启率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蕲春县调研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情况,并对节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蕲春县2008年4月通过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估验收。一年多来,该县示范创建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一是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县乡两级不仅明确分管领导,而且“一把手”对食品安全工作亲自抓、亲自管。全县15个乡镇571个行政村,镇镇聘有协管员,村村聘有信息员,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食品安全责任网络体系。
二是食品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建设各类食品安全示范店321家、标准化农产品示范基地32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36个。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初级农产品平均合格率为99.52%。
三是食品安全硬件基础更加牢固。投资改造和新建5个标准化农贸市场、2个机械化屠宰场、1个豆制品集中加工区、26家学校食堂、36个食品自检机构。自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来,全县没有发生一例食品中毒事件,无一人因食物中毒而入院治疗。
调研中,邹贤启一行实地查看了粮油配送中心、医药企业、豆制品集中加工区。检查中,邹贤启强调,一定要严把进货关,认真落实好索证索票、食品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降低配送价格,把这件利国利民的事切实抓实抓好。他叮嘱医药企业负责人严格执行GMP,以过硬的产品质量在战胜金融危机中实现新的跨越。
在听取蕲春县政府关于深化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汇报后,邹贤启对蕲春县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基础建设投入、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邹贤启还对蕲春县节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他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把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国庆中秋佳节。
来源:国家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