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一些未列入特殊药品管理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部分地区出现从药用渠道流失,被滥用或提取制毒,危害公众健康安全的现象,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有效遏制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保障百姓用药安全、社会和谐。
一是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麻黄碱类原料药监管。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需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对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购买麻黄碱类原料药的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麻黄碱原料药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二是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含特殊复方制剂销售行为监管。加大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过程中是否指定专人负责,资质的审核及证明材料留存、销售票据管理是否规范,药品销售流向、结算资金流向是否真实等进行核查。
三是落实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现场巡查制度。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对全省167个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批发企业的现场巡查制度。
四是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品生产企业违反药品GMP有关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在企业整改期间收回药品GMP证书;对直接导致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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