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日前,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制定印发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情形、范围和行政处罚的计算方法和幅度,要求办案机构在自由裁量权行使过程中必须说明事实、依据和理由,法制机构应进行监督。该《意见》对防止在行政处罚中出现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现象,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提供了制度保证。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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