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取得显著效果,截止目前,共监测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38例。
该局利用咸宁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平台,建立了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发现违法药品广告立即移送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形成对违法药品广告严厉打击、综合治理、配合协作的强大合力。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及时申请省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销售。目前,已对4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对6家从非法渠道购进广告药品的药店进行了立案查处。
同时,强化监测手段,配备广告监测设备,对报刊、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广告进行全面监测,并将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刻录成光盘,为依法查处提供有效证据。加强对违法发布广告药品针对性抽验,凡是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一经发现立即抽验。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广告药品,依法予以从严查处。
该局还利用局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阵地,向广大群众宣传相关药品广告知识,普及有关药品广告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同时,结合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要求药品经营企业遵守药品广告有关规定,不参与违法广告的制作和发布,不在店堂内张贴虚假违法广告。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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