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2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规范药房创建。具体做法是:
一是横向沟通、齐抓共管。联合卫生部门转发《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布置、统一现场检查验收。
二是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结合医疗机构特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和对医疗机构药房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提高医疗机构人员对创建“规范药房”重要意义的理解,确保医疗机构从设施设备、人员条件、目标制度等方面符合创建标准要求。
三是依法行政、规范行为。对各家医疗机构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及存在问题予以通报,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四是事前监管、长效管理。对新开办或变更药房、药库地址的医疗机构,主动参与药房的规划设计;对存在缺陷项目的单位实施跟踪巡查。
五是狠抓大案要案,加大检查频次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力争在大要案办理上实现突破。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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