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浙江省建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牢记宗旨意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稽查为主线,严格监管药械市场,实行“三查七对”。
三查:查药品合法性,查资质合法性,查程序合法性。
七对:对药品,核对药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是否符合法定药品标准;对票据,核对药品是否开具合法票据以及票据的时间、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实物相符;对证照,核对药品供销双方是否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所生产经营的药品是否与其证照核定的生产经营范围相符、是否与所提供的票据一致;对台账,核对药品的购进、养护、销售、近效期催销等台账是否能够互相印证、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对流程,核对药品的购销存等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操作,是否一直处于可控制状态;对人员,核对药学技术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在职在岗,是否经过培训及健康检查;对现场,核对药品生产经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GMP、GSP规定。
实行“三查七对”以来,该局稽查工作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效果明显,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达到“以稽查促监管”的目的,药械市场秩序持续好转,药械质量进一步提高。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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