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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药监局稳步推进规范药房管理工作
www.yongyao.net  2009-12-10 12:05:29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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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乡村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2009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旗、县区分局会同市旗县区卫生局对所属乡、镇、村卫生院(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开展规范药房管理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按照呼和浩特市地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十一五”规划要求,该项工作分三步实施;一是力争在2009年全市乡镇级卫生院(室)均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同时要求每个旗县(区)至少确定4~5个乡村“规范药房”示范点,全市第一批“规范药房”工作已完成;二是力争在2010年全市旗县(区)80%乡村卫生院(室)达到医疗机构药品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三是在2011年度完成剩余20%其他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管理工作。

在乡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管理过程中,该局要求各旗县(区)分局和医疗机构认真学习《医疗机构药房验收标准》,并对照“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对药房、药库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进行改造和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各旗县(区)分局和卫生部门在对第二批“规范药房”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房验收标准》逐条进行验收,对获得第二批“规范药房”的医疗机构验收合格的颁发“规范药房”牌匾,并发文予以公布。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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