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卫生部将开展临床路径试点 患者将从中极大受益
www.yongyao.net  2009-12-9 15:26:59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卫生部下发《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计划两年内,在12个省市的50家医院试点建立112种疾病(病种)的临床治疗规范。专家表示,此举或成按病收费基础。

据介绍,“临床路径”是针对每一个病种,制定出一套在一般情况下专科医生必须遵循的诊疗模式。

12省市开展试点 涵盖112种常见病

《方案》决定在: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2个省(市)中,遴选出50家以上医院进行试点工作。

《方案》规定,各试点医院将分别承担起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这些专业包括心血管、妇科、儿科等常见病、多发病和一些费用高的诊疗项目。

按照《方案》要求,明年1月到2011年10月,各试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将正式进入试点实施阶段。其中,综合医院选择至少两个专业作为试点专业,专科医院按照专科特色确定试点专业。

专家:患者将极大受益 或将成按病收费基础

针对卫生部发布的这套《方案》,北大人民医院院长王杉表示,临床路径的制定,可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完善必须的诊疗环节,以确保医疗质量,提高诊疗效果。此外,临床路径管理的实施,能够提高医疗效率,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的医疗花费负担。

王杉透露,北大人民医院目前已受卫生部门委托,开展医疗付费模式的改革,即试点医疗服务按诊断组预付费。该项改革的核心是改变目前按医疗项目收费,转为按疾病的整体诊疗情况收费,这就需要以规范的临床治疗路径为基础。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