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健康报》报道,卫生部昨日发布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甲流病毒感染水平调查,先期将在北京、河南等12个省市进行甲流病毒感染状况抽样调查。
12个省市开展甲流病毒流行病学抽查
卫生部通知规定,甲流病毒感染状况调查先期将抽取北京、山东、河南、吉林、陕西、新疆、上海、安徽、湖南、广东、贵州、西藏12个省市。根据方案,疾控部门将分别于2010年1月、2010年3-4月、2010年8-9月,开展3次横断面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在每个省(区、市)随机抽取调查对象4500人,共调查54000人。疾控人员在对调查对象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同时,还将采集血样进行血清学调查。
各省市选择一到两家医院进行甲流病毒快速血清学检测抽样
据介绍,全国31个省市的疾控部门,还将各自选择1至2家儿童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在门诊检验室采集患者或体检者静脉血用于甲流病毒快速血清学检测。抽样人群将分为4个年龄组,即0~5岁、6~17岁、18~55岁和56岁及以上,每个年龄组调查80人。
此外,还将选择一家采供血机构,调查80人(不包括医务人员、住院病人),对采集献血人员的血液标本进行甲流病毒检测。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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