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保持市场整治高压态势,有效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药械日常监管持续加强。对全盟7家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共22次,在1家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驻厂监督员制度,试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动态监管。组织开展GMP和GSP认证跟踪检查,检查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132家,报请区局撤销GSP证书2家。强化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监督检查专营企业6家次,隐形眼镜经营企业32家次,兼营企业123家次,取缔无证经营医疗器械1家。加强医疗机构购进和使用药械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对医疗机构制剂生产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强化对毒麻药品和精神药品购进使用监督检查。
二是加大药品监督抽验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力度,完成检品684批次,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为98.2 %;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14例,比上年翻了一番;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例,全盟实现零的突破。
三是继续加大药品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开展假药糖脂宁胶囊、双黄连注射液等6项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置专项行动;针对假劣药制售、非法添加、边缘产品仿冒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计生药械、人用狂犬病疫苗、特殊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12次,严厉查处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法行为。
2009年,兴安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152人次,监督检查涉药单位2468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4件。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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