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腰椎痹痛丸”等4个品种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全省范围内销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广告主进行了“约谈”,要求广告主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但仍有部分广告主继续发布违法药品广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腰椎痹痛丸”等4个品种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全省范围内销售。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广告主进行了“约谈”,要求广告主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但仍有部分广告主继续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根据有关规定,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决定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腰椎痹痛丸”等4个品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在全省范围内销售。
据了解,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腰椎痹痛丸”、江西绿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茶色素胶囊”广告均有三种严重违法表现: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利用患者名义对产品功效作证明;夸大疗效,使用绝对化语言。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八味石灰华丸”广告有两种严重违法表现: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夸大疗效,使用绝对化语言。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斯亚旦生发酊”广告有两种严重违法表现: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夸大疗效。
来源:315药品价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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