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第一阶段工作开展以来,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召开会议,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整治成效明显。
截止目前,共暂停销售2305批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其中保健用品1313批次;消毒产品450批次;国产食品244批次;化妆品80批次;保健食品214批次;无文号产品4批次。通过开展第一阶段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使各种形式的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非法产品得到有效清理,违法经营行为得到及时查处,药品流通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公众用药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加强。
该局的主要做法是:把好“五个要领”。一是领导重视是关键;二是加强宣传是基础;三是周密部署是保障;四是依法行政是前提;五是落实责任是核心。坚持“四个着力”:一是着力认真检查;二是着力做好鉴别;三是着力依法查处;四是着力把握重点。注重“三个结合”:一是注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确保检查到位;二是注重专项整治与考评考核结合,确保落实到位;三是注重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确保措施到位。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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