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2010年2月1日起施行。1月11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贯彻落实好《标准》举办培训班,云南省16州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法科、医疗器械科及全省129个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洪在培训班上指出,《标准》施行后将对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实施科学监管、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他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修订出台《标准》的重要意义。二是清醒认识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三是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标准》各项要求,打造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检查员队伍,以《标准》实施为契机,全面强化流通环节监管。
陈洪强调,《标准》的修订和出台是省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净化医疗器械市场的政策保障。《标准》施行后,对扭转经营企业小、散、多、乱发展的趋势,遏制随意办证,随意变更行为,提高企业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质量意识,全面提升云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确保新《标准》实施中尺度统一,程序规范,执行到位。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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