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安全用药 > 用药公告 > 药物警戒 > 正文
云南省药监局发布2009年第四次食物中毒预警公告
www.yongyao.net  2010-1-5 10:00:21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为防范和减少冬季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云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日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9年第四次食物中毒预警公告。

公告指出:一是加大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力度,强化宴席卫生督查,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管理群众自办宴席,科学烹调、合理膳食,防止冬季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对食药两用药材,特别是毒性药材使用知识的宣传和监管,严禁使用毒性药材加工食物,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三是学校、单位、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要禁止使用毒性药材、禁止使用野生菌等有毒高风险原料加工食品。四是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及时报告和互通食品安全信息,增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案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五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地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意识。

来源:国家药监局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