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全区药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2009年12月23日至2010年1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忠带领药品市场监督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注册与医疗器械处负责人深入全区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全区5市和19个县(区)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董忠对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针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董忠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药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把精神吃透,把政策把准,把目标明确,把任务落实,扎扎实实推进药品专项整治向纵深开展。
二要抓重点、攻难点。加大对药招“三统一”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所列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和无证、挂靠经营的整治力度,加大对特管药品、中药饮片、违法药械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力度,确保全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确保地产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三要加大创新和宣传力度。各项工作要有创新、有亮点,每个市县都能在总结验收时有1~2个创新亮点。要大张旗鼓动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涉药械企业诚信守法的意识,努力形成社会参与监管的浓厚氛围,确保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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