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公布了《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规定,申请项目须符合7项标准才可获准进行中医药临床研究。
为加强对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中医药临床研究的水平和质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研究制订了《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就该《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批准进行的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必需至少符合以下7项标准:
1.对预期的试验风险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管理措施;
2.受试者的风险相对于研究预期受益而言是合理的;
3.受试者的选择是公平和公正的;
4.知情同意充分,获取知情同意过程符合规定;
5.如有需要,研究方应有充分的数据和安全监查计划,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
6.受试者的隐私和数据的机密性得到保护;
7.涉及弱势群体的研究,具有相应的特殊保护措施。
《意见稿》提出,为保证对中医药临床研究进行全面、充分的审查,申请人须向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表、临床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受试者材料、病例报告表/调查问卷等文件。
关于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的详情参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征求<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http://www.satcm.gov.cn/zwgk/kjxx/kygl/20100421/0815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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