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北京市发改委对146种药品拟订了最高零售价格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拟订的价格方案不得执行,任何企业和个人如对公示的价格方案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提出理由及依据,并提供联系方式。
通知称,市发改委对哌拉西林舒巴坦等111种西药、肝苏片等35种中成药,拟订了最高零售价格方案,并对拟订的价格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月31日至4月7日。对提出异议理由依据充分的,市发改委将重新研究确定其价格方案。详情可登录北京市发改委网站查询(www.bjpc.gov.cn)。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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