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9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布今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今年以来,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18465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949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5431次。撤销或收回了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7个药品广告、2个医疗器械广告和6个保健食品广告的广告批准文号。
公告列举7个广告严重违法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茸杞补肾健脾茶(广告中宣传名称:延生护宝茶)”;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麝香心脑通胶囊(广告中宣传名称:甲乙抗栓)”;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前列清茶”;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利脑心片”;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薏辛除湿止痛胶囊”;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回生甘露丸”;北京盛世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盛世临红外保健系列贴-I型(商品名:化糖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应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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