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网站今日公布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改进医院服务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将作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的重点。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卫生部医政司组织专家制定了本标准。《标准》总计7章72条,其中,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5条,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与社会评价,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标准》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上。
在改进医院服务管理上,主要评价标准包括:
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建立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转诊服务;实施急诊分区救治、建立住院和手术的“绿色通道”,建立创伤、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需紧急抢救的危重患者可先就诊后付费等服务。
在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上,主要评价标准包括:
有医院质量管理组织,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等,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有医院、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执行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相关任务。
关于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卫生部医政司网站:《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lfwjgs/s7662/201005/475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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