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报道,日前,扬子江药业集团与荷兰SUB公司签署协议,将共同开展中药研发工作,以推动中药及仿制药产品在欧洲的销售。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开展三方面工作,主要包括:开展中药品种在欧盟的注册和认证工作;开展中药研发,建立中西医融合医学研究中心;建立合作机构或海外子公司,促进中药及仿制药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扬子江药业集团与荷兰SUB公司的合作既符合国家重大新药创制战略,也符合国家推动中药走向国际的战略。对此,业内人士也认为,该项合作不仅有利于扬子江药业中药产品的出口,对于国内中药企业出击欧美主流市场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据悉,早在半年前,扬子江药业与SUB的合作就开始接洽。目前,双方已开始对具体的中药品种开展欧盟注册工作。双方已筛选的注册品种包括首乌延寿片、黄芪精、板蓝根颗粒、杞菊地黄口服液、生脉饮等品种。
据介绍,荷兰SUB公司是欧洲最大的研究与技术组织之一——荷兰应用科学研究机构(TNO)下属的独立公司,其研究覆盖生命质量、公共安全与保护、科学与工业、环境与地球科学、信息与通讯技术五大领域。作为国内大型医药企业集团,扬子江药业现已形成覆盖抗微生物用药、心脑血管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等领域10多种剂型、100多个品种的多元化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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