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单位信息管理办法8月起实行 医院须公开3类信息
www.yongyao.net 2010-6-12 21:45:04 来源:用药安全网整理 责任编辑:xiangfeng2004747
据中新网消息,卫生部日前表示,今年8月1日起,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反映医疗卫生单位服务办事程序等3类信息。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日前表示,卫生部近日发布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行。《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向社会主动公开三类信息,包括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反映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办法》特别强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向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相关就诊信息查询,包括患者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此外,《办法》还要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应当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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