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顾金诗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顾金诗对一审判决没有提出上诉,该判决于7月13日生效。
1994年5月至2004年7月,顾金诗受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委派,先后担任镇海区河头乡西河卫生院董事长、河头乡卫生院院长、九龙湖镇卫生院院长,并全面负责上述卫生院的各项工作。期间,顾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于1998年初至2005年初,先后多次收受骆驼供销社医药经营批发部、宁波药材股份有限公司骆驼医药分公司负责人费某、卫生院职工家属送于的现金共计人民币72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因顾金诗有自首和退赃情节,因此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相关新闻
- 2007.10.24
- 2007.12.31
- 2007.11.21
- 2008.01.03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