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抑郁药
盐酸氯米帕明、丙米嗪、多塞平、阿米替林等三环类抗抑郁药为胆碱能受体拮抗剂,有较强的抗胆碱能作用,长期或大剂量用药时使胆碱能受体被阻滞。
突然停药会引起胆碱能系统的反跳,引起中枢和周围胆碱能亢进的症状和体征。精神障碍有失眠、多梦、烦躁不安、谵妄、焦虑等;全身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疲乏、无力、肌肉疼痛、周身不适;胃肠道症状有厌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镇静催眠、抗焦虑药
长期应用巴比妥类或地西泮、艾司唑仑等苯二氮 类药物,患者可产生精神、躯体依赖或药物耐受性,还可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缓慢可逆的功能性改变或结构损害。
巴比妥类撤药综合征包括焦虑不安、失眠加重、精神错乱、惊厥、谵妄、癫痫大发作、肌无力、食欲不振等。
苯二氮 类撤药综合征常见的有焦虑、恐惧不安、暂时性睡眠障碍、恶梦、精神激动或抑郁、心悸、神经过敏、面部麻木、出汗、头痛、头晕、视力模糊、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急性腹痛等,严重的症状有烦躁不安、幻觉、妄想狂精神病、高热、体位性低血压、精神错乱、肌肉震颤等,甚至诱发癫痫。
其他药物
抗精神病药氯丙嗪、奋乃静、盐酸三氟拉嗪等如果突然停药,可导致恶心、呕吐、胃部刺激、头痛、心跳加快、失眠或使病情恶化。抗癫痫药苯妥英钠、丙戊酸钠、卡马西平等骤然停药,会导致癫痫频繁发作,甚至出现癫痫持续状态。抗帕金森病药左旋多巴等突然停药,可引起体内多巴胺缺乏,表现为发热、肌肉僵硬和迟发性运动障碍、意识改变和精神错乱。
一旦出现撤药综合征,应立即恢复原有用药治疗,或更换其他同类药物,并对症处理和支持治疗,同时,补充体液和电解质,纠正代谢紊乱,待症状消失和病情稳定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缓慢停药。
社区医生应嘱咐患者,在长期应用上述药物时,不得随意突然中断用药或自行减少用药剂量。在病情控制或治愈后,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渐减量至停药或定期间断性停药,撤药要缓慢,用药时间越长,减量的时间也应延长。
在逐渐减少用药剂量的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例如,发热是白血病复发的首发症状,皮肤黏膜的瘀斑是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复发的症状,腹痛、腹泻和大便带血是结肠炎复发的先兆。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和体征,须减慢糖皮质激素的撤药速度或恢复到原有用药剂量。有些疾病在减量过程中要监测实验室检查指标,如肾病综合征患者的白蛋白、肝炎患者的肝功能等。
硝酸甘油等仅限于心绞痛发作时急救用,不宜长期大量应用,且连续应用2~3周可产生耐受性。间歇应用或与普萘洛尔联用,可减轻耐受性和依赖性。
在抗抑郁药治疗缓解病情后,应减少用药剂量至治疗剂量的1/4~1/3,继续用药1~2个月维持治疗,然后逐渐停药。
巴比妥类或苯二氮 类药物应尽量避免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必要时可间歇交替用药或使用无成瘾性又有镇静催眠作用的药物。
一旦出现撤药综合征,应立即恢复原有用药治疗,或更换其他同类药物,并对症处理和支持治疗,同时,补充体液和电解质,纠正代谢紊乱,待症状消失和病情稳定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缓慢停药。
- 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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