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四川省内江市发生的一起预防服药而致死事件,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根据官方通报的调查结果显示,导致悲剧发生的是由于当事者服用过大剂量,而并非与人们猜测的药品质量有关。
日前,《中国医药报》就这一事件采访了相关专家,报道中揭示出了这一事件凸显出我国在疾病预防性用药指导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此,专家呼吁,我国应尽快出台相应的预防用药指南,使疾病预防性用药行为得到应有的规范。
内江预防服药不适事件并非偶然
据相关媒体报道,7月12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椑南乡麻湾村发生一起预防服药不适事件,一名3岁女童在服药后出现头疼、无力等症状,最终抢救无效死亡。7月15日,内江市东兴区通报此次预防服药不适事件的初步结论,表示尚未查出与药品质量有关,成人服用后不适属该药物的正常药物反应,16岁以下儿童用药和成人用量相当,属于剂量过大。
对此,国家合理用药监测办公室专家组首席专家彭名炜教授表示,此次内江预防服药不适事件并非偶然。他指出,目前,我国基层疾控机构进行预防性用药时,不合理用药及不规范操作的行为具有一定普遍性。
他介绍,目前,基层疾控机构的工作人员中,许多为非预防医学专业人员兼任,且大都没经过系统的培训就上岗了,因此在工作中缺乏专业性、计划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预防性用药缺乏指南和监督是深层次原因
在接受《中国医药报》采访中,彭名炜指出,具体药物的不合理应用,以及基层工作人员的不规范操作并非此次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的全部原因。他认为,归根结底,目前我国预防性用药缺乏规范性的指南和有效监督是造成预防性用药不合理的深层次因素。
一方面,目前,我国在临床医疗合理用药的相关规范性指南比较多,但在疾病控制领域的预防性用药行为,却只有《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中相关人员预防性用药指南》、《复方新诺明预防艾滋病主要相关机会性感染技术指南》两份指南。其他预防性用药行为的相关规定基本见于传染病防治技术方案中,但内容十分空泛,缺乏具体参考价值。
另一方面,目前,由于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设药师,也没有药事管理机构,因此,目前没有任何机构对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的用药行为进行监督、评价。这是我国合理用药监测领域的一个空白。
我国为何缺乏预防性用药指南和监督
彭名炜认为,目前我国预防性用药缺乏指南和监督,主要原因是因为对预防性用药缺乏系统性的循证医学研究基础,他从3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
首先,预防性用药的关注度不高。在疾病预防,尤其是传染病预防领域,药物预防并不是常用的预防手段。相比之下,健康教育、传染源控制、卫生环境治理措施等更加受到人们的重视。
其次,预防性用药与治疗用药在理念上有差距。治疗用药的循证模式比较突出,整个治疗用药的过程都由明确的诊断、明确的治疗原则、对用药人的充分了解所提供的证据来决定,此外,治疗用药行为是一种注重个体化的用药行为。而预防性用药的对象不是患者,而是健康人群,因此只能通过对疾病发生的预计来进行,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此外,预防性用药的对象不是个体,而是人群,因此往往强调共性而忽视个性。
此外,彭名炜还指出,由于缺乏循证研究,预防性用药缺乏证据指导和约束,使规范预防性用药缺乏基础。即便合理用药监测机构介入对预防性用药的管理,面对不合理行为也往往提不出反驳的依据。
基于上述分析,彭名炜建议,即使目前存在着诸多困难,政府也应组织人员,对需要预防性用药的疾病预防方案进行用药的循证研究,将研究结果写入预防方案中,设立预防性用药专门章节,或统一编制预防性用药指南,使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的预防性用药行为得到指导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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