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23日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调整其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槛,增强可操作性。
对照修改前后的法律文本发现,草案删去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条件限制,这意味着只要是生产销售假药的,就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还要重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表示,该条款的修改,加强了刑法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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