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财政安排资金7563万元,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今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打破了“以药养医”的束缚,在社区取消了15%的加成率,全部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药品“零差率”销售。
滨海新区网9月30日讯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财政安排资金7563万元,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目前,天津市已成功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全覆盖,提前两年完成了国家医改方案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全市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25%以上,累计减轻居民医疗负担2.78亿元。
从2009开始,天津市将市级和18个区县药品集中采购统一为一个平台,在全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集中采购,推行“两票制”模式,减少药品采购中间环节,降低药品价格,全市医疗机构执行新的药品采购价格,当年平均药品降幅达到10.28%。今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打破了“以药养医”的束缚,在社区取消了15%的加成率,全部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药品“零差率”销售。“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基本用药达到了537种,不仅方便了医生和患者对药品的选择,也使社区基本药物平均降幅达到25%以上,明显减轻了患者药品费用负担,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实惠。
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市财政和卫生部门在开展绩效评估基础上,建立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预算制度,统一补助资金拨付流程,采用多头补偿办法,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来药品收入中不合法不合规部分剔除,医务人员实施绩效工资,降低社区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同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核定财政补助,实行通过医保基金直接补偿制度。在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等医保基金按现行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服务成本基础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给予直接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减少15%的收入,分别由财政和医保基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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