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利润才叫利润?
麻杏止咳片的零售价是批发价的5倍多,普通人觉得这算“暴利”,在药品流通领域却不算啥,几十倍的也常见。难道是“限价”不合理,导致药品消失?
记者通过熟人查询麻杏止咳片未下架前的价格,0.26克×24片装每盒是8.5元。
那它的批发价是多少钱呢?我市以前出售的不少麻杏止咳片都是吉林双药药业生产的,记者便以药店工作人员的身份向厂家的销售人员询问价格。销售人员先问记者是想做代理还是要零售,记者表示是药店零售,对方称,每盒1.6元,如果做代理,进货多的话价格还可以再谈。
可见,药店的零售价是批发价的5.3倍。而省物价局对这种规格的麻杏止咳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是3.4元,也是批发价的两倍多,药店却仍然称没利润。
记者找到其他一些生产止咳药、感冒药的厂家了解,发现药品的零售价至少也得是批发价的3倍。
三五倍的利润在消费者心中算是“暴利”,在业内人士眼中却不值一提。一名药品的一级代理商和一名医药代表不约而同劝记者,别去追究麻杏止咳片这种生活基本用药的利润了,像这种薄利的基础药品都没有医院乐意卖。那些进口的、抗肿瘤的一类拿着医生处方也买不着、必须在医院开的药品利润才惊人,零售价常常是成本价的数十倍。
据透露,一般药品成本都不高,出厂价也比较低,大多数常用药出厂价其实就是几元钱,但是经过一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和终端药店的不断加价,还有医院、药店的进场费用,给采购经理以及相关药品促销人员的提成,甚至还包括陪医生娱乐等医药代表的公关费等等,最终就把药价大幅度抬起来。
哪个环节赚得最多呢?业内人士称,是终端,就是药店和医生……终端的回扣拿得比较多。药店或医院的利润最少也有35%,当然尤其是一些医院,有些达到300%。现在便宜药或者限价药,药店都不愿意进,就是因为利润比较低,所以就很少有药店愿意让这种药进场,也不会有促销员愿意卖这种药。即使药店有卖的,也是摆摆样子。
一些基本药物的价格对于生产厂家还有利润,但医院、药店利润太小便不再经营。像麻杏止咳片的批发价是1.6元,国家限定药店的零售价不超过3.4元钱,中间只有1倍多的差价,与一些没有列入基本药品目录的药相比,利润算是太低了。利润低,医院、药店就不愿意卖这种药,药厂会怎么办呢?
把“挂面”变成“方便面”
穿心莲片“死去”,穿心莲滴丸“活来”,换个面孔,同样成分、同样药效,但形状不同,价格就是以前的4倍。片剂、颗粒、泡腾片、胶囊、冲剂等剂型纷纷登场,皆为利来。有个笑话说,一天,挂面和包子打架,挂面不敌逃跑了。包子追到一个小巷子里看到方便面在,把方便面暴打一顿说,别以为你烫了头我就不认识你了。
药厂正是采取把“挂面”变成“方便面”的手法让限价药“死去活来”的。
记者走访药店、医院追踪这种“先例”。
眼下是心脑血管病的多发季节,以心脑血管病患者的常用药尼莫地平片为例。去年9月,我国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其价格表上显示:尼莫地平分散片20毫克×30片,每盒最高零售价应为8.9元。
上周,记者几乎走遍了我市道里、道外、南岗区的药店,没有任何一家药店出售此药。多数销售人员向记者推荐尼莫地平缓释片,并称缓释片与分散片的成分、作用都一样。但尼莫地平缓释片的价格为每盒28元,是尼莫地平分散片的3倍多。
一名知名药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药价控制都不区别具体生产经营企业,是针对通用名的,即药的主要成分,而不是商品名,因而单纯改变商品名不能达到提高价格的目的。如果想让相同成分的药提高价格,只有改变剂型,如把分散片改成缓释片、把片剂改成胶囊、颗粒、泡腾片等等,目的就是区别于被国家限制价格的产品。当然,剂型的改变,需要国家药监局审批。从效果看,审批通过的比比皆是。
又如去年在“降价表”中的银黄片,24片装调整后的价格是每盒3.2元,但在市场上已难觅踪影。而记者在药店见到一种36粒装的银黄胶囊,售价为21.6元。
记者采访中发现,追踪“限价药”甚至不用追踪到上一批限价药,虽然目前离我省“限价令”的发出只有20余天,但已有一些厂家早在这些药被列入“基本药品目录”时,便已着手去“适应市场”。在我省此次限价表中的穿心莲片,24片装片剂最高限价为4元。但记者走访的数十家药店中均没看到这种药,只有一种9袋装、3天用量的穿心莲滴丸,价格为19元,是片剂的4倍多。
那药效有区别吗?业内人士介绍,剂型不一样,但里面的成分都是一样的,效果也都一样。就像是肉馅做成丸子和做成饺子,它里面的成分都是这个肉馅,只不过你看外边的形状是不一样的。如果同种药的片剂利润降低了,药厂可以把片剂改成胶囊或者是冲剂,换个面孔,同样成分、同样药效,但形状不同、价格更是不同的药品就会问世。
“画饼”如何成“真饼”
“限价令”渐成解决药价高的“画饼”,市民对“饼”的真假期望甚低,对违价药无一举报。相关部门应完善药品注册制度,市民应掌握买药的技巧。按规定,安康欣胶囊等108种药品均按通用名称制定(调整)价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销单位销售药品,不得超过规定价格。
记者调查时发现,好多药店都没执行新价格。如三黄片,最高零售价格规定为3.7元,在建国医药连锁药店售价为8.6元,在上游街健康医药商店售价为6元。
记者从监管部门了解到,尚没有消费者对药店违价的情况进行举报。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管理部门,都把重点放在医院上。一些消费者告诉记者,常常听到药品降价的消息,每次调整都涉及上百至数百种药品,但十年来却觉得买药治病越来越贵。以前对“违价”还会认真去举报,现在也懒得较这个真儿了。
一名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每次“降价令”出台后没多久,80%的限价药品便消失了。这就是消费者感觉不到药在降价的原因。
一名医药代表说,如果利润降低,厂家的推广力度,包括相关的销售政策都会降低或减少,导致商家没有兴趣经营此类产品,自然会选择不同剂型的、价格不在国家价格控制范围内的产品。因而消费者从“降价令”中得到的实惠有限。
那为什么有关部门仍然在通过这种方法来降药价?物价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对药品价格的调查发现,有的药品成本价与零售价差距极大,降价空间极大,便根据成本价及相应环节该有的利润制定了最高零售价格。可笑的是,有的药品招标采购的价格比最高零售价还高,这中间有多少潜伏的利益可想而知,而这些被暗中瓜分了的利益却全部由消费者来埋单。制定最高限价实际是在给这些行为敲警钟。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也应该学会买药。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并不是便宜的药就不是好药,也并不是小厂家生产的药和大品牌的比起来就有差距。比如,某家药厂生产的清火胶囊,出厂价不到两元钱,但到了终端药店,零售价就达到20多元。对于一个外行人来说,这种药就是好药,实际上很多便宜的清火药都比这效果要好。消费者应该选择价格合理的药。一般情况下,这种价格合理的常用药厂家给的回扣少,药店又不得不卖,所以这些药的摆放位置都不大显眼,比如在柜台的最下边、最里边、最不起眼的地方。相反,那些回扣多利润高的药就在你的手边,或者最显眼的地方摆放。
药品流通领域的相关人士都一再和记者说,政府监管部门应该明确,简单的“限价”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药价高问题。找到杜绝“限价死”现象的根本解决途径,比单纯地公布“限价通知”更为重要。同时,严格审批“新药品”,完善国家药品注册制度,才能不给药品“死去活来”的机会。
- 20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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