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探索
接近年底,深圳市南山人民医院院长张德仁忙得不亦乐乎。作为医院管理者,他要准备这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和其他地方院长不同的是,他所要汇报的上级,并不是当地的卫生局,而是医院的理事会。
2009年6月,南山人民医院作为深圳的试点,开始试水医院理事会模式。理事会在区政府授权下开展工作,接受区政府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能是履行医院决策职能,形成“政府出资、理事决策、班子经营、多重监督”的管理体制。医院院长就是“首席执行官”,有了更多、更有保障的经营自主权,同时又要对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而政府卫生部门权限仅是为公立医院提供配套公共服务和行业监督管理,不再干预医院的具体事务。
南山医院理事会成立后,先后决策了多项重大医院合作项目,比如拿出1000万元与武汉协和医院合作;以提供10年免费住房的方式吸引3名国内知名医学教授加盟,成为医院科室主任,特别是吸引了1名在美国工作20多年的教授来院。“这位专家在美国已经是40万美金年薪,来到南山医院的待遇肯定要打破原有公立医院的薪酬体制。放在以前,可能要通过卫生、财政、人事等多个部门转一圈,难度很大。现在,理事会考核后,觉得这个顶级医生值这个分量,很快就拍板决定了。”张德仁说。
公立医院改革,已成为医改的重点和难点。其中,对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探索,深圳已经进行了10年。
除了理事会模式外,深圳还出现了院务委员会模式。2001年9月,深圳市政府与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合作,成立深圳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医学中心,并将刚建成的“深圳中心医院”更名为“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委托给医学中心管理。医学中心通过院务委员会行使对北大深圳医院的决策权,院务委员会主任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两所大学有关人员担任,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龙岗中医院则在探索委托企业管理模式。龙岗区准备在确保龙岗中医院公益性的基础上,由平安集团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协同其他优秀的医疗产业运营方,通过现金增资、托管、租赁等可行的方式投资龙岗中医院,全面负责龙岗中医院的运营管理。医院必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按照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承担其他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上述模式皆着力于医院内部治理结构,比如院务委员会模式,是探索如何提升医院教、科、研能力;理事会模式,是研究如何在医院层面协调政府资源;委托企业管理模式,则是探索引进社会资本,从法律意义上探索实现“管办分开”。
但是,这些先行的试点却暴露出“先天不足”。“深圳现有46家公立医院,如果每家公立医院都建立独立的理事会,市、区两级政府需要派出大批出资人代表,在实施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一位关注深圳医改的专家分析说,“再就是委托管理面临较大的委托风险。我国尚无成熟的医院管理组织认证制度,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目标考核体系尚需建立,受托方的选择、合同文本的确定具有一定的不可预知性,有可能引发经营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