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十分严峻,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现有约1600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总数高达2亿。为了我国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尊严,国家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以控制职业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这是记者12月9日在复旦大学举行的全国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术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会议透露,我国是世界上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职业病种类在50年内增加了7倍,已由1957年的14种扩大到现在的10大类115种。古老的职业病危害依然存在,主要是尘肺和化学物中毒,还包括放射性肿瘤、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中暑、高原病、噪声聋等。由于职业病更新速度加快,电脑综合征等层出不穷的新“职业病”还未被纳入法定职业病范畴。
与会学者介绍,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面临着四大挑战:一是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多,患病人数多;二是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三是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四是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其危害往往被忽视。
针对职业病诊断存在程序启动难、责任认定难和举证难的问题,与会学者认为,解决职业病诊断的根本方向是,调整现行不合理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诊断机构有权根据病人主诉、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结果,结合病人自诉的职业史进行职业病临床医学诊断;建立职业病诊断认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认定。职业病诊断认定委员会可由职业卫生监督部门组织,成员包括政府、劳动者及用人单位代表、职业卫生、职业医学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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