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国将研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更好地适应群众用药需求;并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完整版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工作。
这是记者6日从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上获悉的消息。
陈竺在会上指出,为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我国将重点做下以下几方面:
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保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支付政策,确保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加强监测能力建设;鼓励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探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通过对口帮扶,加强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导。
“各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通过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编制、财政补助、机制转变和绩效考核等政策,切实把药品费用负担降下来,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惠。”陈竺说。
另据介绍,2010年,各地大力推进基本药物规范采购、控制价格、组织配送、合理使用以及落实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并在基层综合改革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据最新监测结果,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57.2%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呈现门诊和住院费用下降、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数上升的现象,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减轻,制度实施效果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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