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上海先行先试,第一个“吃螃蟹”,由上海市卫生局牵头组织起草的全国首部地方《传统医药知识保护管理办法》,将在“十二五”期间公布施行。
【新闻背景】
“泄密门”牵出中药秘方的“命门”
岁末年初,一场云南白药“泄密门”的风波,让中药界神经紧绷。由于涉嫌夸大功效,云南白药牙膏被送上了被告席,但因涉及国家保密配方,原告难以举证。
随后,一则揭秘消息炸开了锅,在美国市场,云南白药的胶囊、喷雾、牙膏等产品均以“云南白药酊”为名,列出了具体的成分,包括田七、冰片、散瘀草、白牛胆、穿山龙、淮山药、苦良姜、老鹳草、酒精。
保密配方就此“曝光”?保密制度竟然内外有别?信任危机突如其来,尽管有知情人士透露,这些并非配方的全部,何况没有药引和制作工艺,外人无法仿制,但是舆论的疑问铺天盖地,药品企业不得不怀疑有竞争对手故意为之,意在给牙膏高端市场的本土品牌“添乱”。
这类诉讼,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随着市场的开放,利用行政手段给中药配方充当“保护伞”的方法,越来越无力,也无法令人信服。现行的市场规则,屡屡挑衅中药的“命根子”―――组方(或称秘方、配方)。
与中药发祥地、天然药物大国不相称的是,我国在中药专门法、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一片空白。一方面,国家只能用保密手段保护着部分中药名优品种、配方,惹得市场一片“觊觎”,千方百计想得到秘方,同时,大量的民间秘方、配方却流入他国,他国还能从大量中药文献、古籍中得到许多现成的“汉方”,进而申请专利,身价连翻数倍,返销中国市场,另一方面,有些“老字号”手握数百个配方却无法付诸生产,如创汇第一的北京同仁堂拥有1000多个组方,现在只开发了300多种,其他都藏着掖着,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怕推出市场被迅速仿制。
保护不力,谈何创新?如何让中药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遏制医疗费用的膨胀,造福后代子孙?在此背景下,业界、学者和决策者近日齐聚上海,探讨中医“老字号”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医药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宋晓亭透露,我国首部地方中药保护法规《上海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办法》已完成第三稿,“十二五”期间将公布施行。
“洋中药”正在入侵?
谈到中药,长期以来,国人感觉良好。甲说:“咱老祖宗发明了中药,《本草纲目》、《金匮要略方》、《伤寒杂病论》,哪部不是名满天下?”乙说:“中华名医甲天下,李时珍、孙思邈、华佗、扁鹊……传人、方子留下无数。”殊不知,天然药物的研究和应用,并非中国人的专利,更何况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地,早在千年以前就已引入了中药。
近年来,欧洲国家尤其是德国发展天然药物的势头很猛,研究植物排毒已有数十年,产品得到了国际认可,在中药中鲜有入药的天然植物银杏,也被德国应用于慢性病的治疗。包括日韩在内的发达国家,依靠先进的技术、研发和生产体系,以及充足的资金投入,在天然药物有效成分的提纯上,远远走在我国前面。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自然绿色的观念深入人心,以及中药的效用得到认识,全球天然药物市场处于迅速膨胀的阶段,市场每年以10%-20%的速度递增。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吴崇其透露,国际中成药市场目前年总额为165亿美元,作为中药发源地、天然药物大国,中国只占区区3.5亿美元,其中,日本占到80%、韩国8%、印度、新加坡占7%,中国仅为3%左右,且多以原材料、初级药材获得,例如甘草,中国产多少,韩国买多少。
与此同时,非国产的“洋中药”近两年正逐步进入中国市场,尽管品种少、价格贵,尚未形成气候,可是来势汹汹,为了市场、技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已在中药领域打响,云南白药的“泄密门”风波,迟早会到来。
合法“窃取”漏洞在哪?
知情人士透露,不法分子将一个中药方子以30万或50万元的价格泄密给国外的对手,有的人则只要一顿饭,加上连哄带骗,方子就落到了他人手里。就算是那些名优中药配方的知识产权,也无法得到有力保护。长期研究知识产权领域的宋晓亭教授指出,“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鼓励科学进步时,也形成了新的利益不平衡。”六神丸在日本摇身一变成了救心丸,牛黄救心丸装进新壶成了牛黄清心液。据了解,出自《中华本草》、《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方》中的数百个古方,已成为一道道免费的“大餐”。
最早意识到传统医药知识被“合法窃取”的是印度人。印度是除中国外全球另一天然药物发源地,从古到今,姜黄被印度人用作烹饪调味和用于愈合伤口、皮疹,上世纪90年代,美国直接将该知识申请专利―――“姜黄在伤口愈合中的应用”,而且印度学者发现,越来越多的传统药品被外国药企拿去,几乎未加改进就申请了专利,“如同无报酬地拿走民间文学艺术去营利一样,无报酬地拿走地方传统医药去营利,对这种知识来源地创作群体是不公平的。”
宋晓亭指出,“由西方国家倡导和推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为这种不恰当的占有和利用予以了合法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已意识到这一点,以专题会议的形式讨论传统知识的利用和获益分享,传统知识与创新等问题,保护传统知识的国家主权、知情同意和获益分享。
进入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也通过了传统医药的决议,认为传统医药知识是该知识发源地社区和国家的财产,应给予充分的尊重,各国应制定关于传统医药的国家政策和法律。宋晓亭指出:“只有先推进国内立法,才能推动区域性、国际间的协议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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