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卫生局获悉,今年石家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对15种特殊病种实行大额门诊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为60%,病种不同,设置的补偿封顶线不同。
实行大额门诊费用补偿的特殊病种包括:各种心脏病合并慢性心功能衰竭、高血压Ⅲ期高危及高危以上、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神经、精神、肢体功能障碍)、慢性中度及重度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失代偿)、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尿毒症肾透析、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伴严重肢体功能障碍)、器官移植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各种疾病。各县(市)可依据本地疾病谱情况,另行增加病种,但不得减少。
门诊补偿时,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尿毒症肾透析(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的封顶线为2万元,其它特殊病种封顶线为2000元。
此外,石家庄市新农合还开展了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达到一定额度后,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主要是减轻参合农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原则上按住院统筹基金的3%提取,具体办法和方案由各县(市)按照市拟定的补偿模式,根据本地情况制订,报市卫生局核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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