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民间反歧视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发布《2010国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报告显示,3部委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查乙肝一年后,仍有61.1%的国有企业表示会在员工入职体检中进行乙肝检测。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体检需要评价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项目。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原因
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昨日,此次国企乙肝歧视调查负责人王艳粉介绍,在全国180家电话调查的国企中,有63家企业明确表示“乙肝携带者不行,完全不会考虑”或者“大三阳不行,小三阳可以”,占调查总数的35%;表示“不会歧视乙肝携带者”的企业只有76家,占42.2%。
报告认为,虽然三部委《通知》具有法律效力,但企业违法成本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等现实原因,仍然造成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以及平等的就业权缺乏保障。
建议
设独立机构审查现有法规
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称,2月10日下午,他们已将《国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往卫生部和人社部。
据介绍,报告还向两部委建议,政府能否设立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法定机构“平等机会委员会”或“平等就业委员会”,更有效率、更有力度地审查完善现有法律法规,通过多种途径提高企业违法违规的成本;从中立的第三方角度,调解歧视者和被歧视者之间发生的纠纷。
北京落地
企业若查乙肝 体检中心将拒
作为全市体检机构的质量控制中心,昨天,北京市体检中心主任孙立光表示,去年,该中心对全市体检机构进行过一次执业规范和操作安全的现场审核,其中就包括对三部委《通知》落实情况的检查,尚未发现北京地区有正规体检机构在提供入职或入学体检服务时,违规查乙肝项目的情况。
同时,孙立光介绍,三部委《通知》下达后,北京市体检中心已立即将“乙肝项目”从体检内容中删除,如果单位提出“给员工查乙肝”的要求,中心工作人员会主动与其沟通,“明确告知这种要求是违法的”;如果有单位坚持要求查乙肝,“我们会终止对其提供体检服务”。
孙立光还说,目前,北京体检中心提供的健康体检服务,检测乙肝表面抗原的情况只有一种,“就是受检者主动要求检测该项目,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除入职体检外,对于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型体检,孙立光说,体检结果全部包装有独立封条,只向个人提供,不会告知单位。
孙立光表示,如果有人在入学、入职等体检中,遭遇或发现有北京地区的体检机构仍然违规查乙肝的情况,可随时拨打12320向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 新闻链接
广州一医院暗查乙肝被罚
2010年12月23日,乙肝反歧视人士雷闯在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门前以脱裤“便便”行为艺术抗议暗查乙肝现象。同时,雷闯还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局举报了该医院违规查乙肝的行为。
今年1月25日,广州市卫生局开出中国第一例医院暗查乙肝罚单。“暂停省电力一局医院的体检业务,责令医院对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并在广州地区医疗机构中通报批评,责令该院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举报人雷闯在拿到结果后向广州市卫生局送上“给力”锦旗一面,并将结果以信件形式寄送给全国1300多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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