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公布医改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与2010年度安排相比,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医改实施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将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
2011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本年度,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要达到4.4亿,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
文件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省级医改小组要签责任状
本年度,将沿袭上一年度做法,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将继续与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
文件特别明确各单位的责任,牵头部门对牵头任务全国范围内的完成情况负总责。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在2011年2月底前,完成各项任务分解。此外,还要督促县级政府实行包干负责制,按照“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确定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同时,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安排挂钩。
解读
低收入者负担减轻
工作安排:以省(区、市)为单位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的试点,并在总结评估基础上增加试点病种,扩大试点地区范围。抓紧研究从医保、救助等方面对艾滋病病人机会性感染治疗给予必要支持的政策措施”。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说,许多重大慢性疾病治疗费用高、患者家庭负担大,而现有报销额度难以有效减轻患者的负担。为此,今年的医改计划明确要积极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
他说,对一些疾病的门诊救助规定救助对象必须承担医疗费用的一部分。这使一些困难患者因为付不起个人应付的部分不得不放弃治疗。现在,政府表示要“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探索开展特重大疾病救助试点”。这对许多低收入患者是个福音。他认为,不断扩大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有助于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惠民力度空前加大
工作安排: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比去年的120元和80元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今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比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
解读:北京大学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孟庆跃教授认为,今年,无论是政府的投入水平,还是就医补偿标准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方面改革的力度都很大。这既表明前两年的改革基础比较好,也说明政府决心更大、方向更加明确。
孟庆跃说,大幅度提高医保补助和有关报销标准体现了政府对人民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视,也是巩固医改成果、深化医改和惠及民生的需要。
前两年的医改投入部分用于基础性建设,今后加大投入可以使全体城乡居民从医改中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 2011.01.04
- 20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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