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至今,一年多过去了,但现实情况却依旧让人揪心。”全国政协委员汤燕雯在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的提案中问,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她认为,首先出在中国食品安全“多头分段”监管的体制上。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9日在此间举行第二次提案办理协商会,主题为“创新管理,健全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13位委员,代表提出相关提案的民主党派中央和个人发言。
多数发言认为,产生食品安全问题得主因之一是“监管不力”。
民建中央相关提案指出,目前中国有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多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既存在工作交叉也存在工作盲区。
全国政协委员沈雯介绍,由分散监管转为集中监管已成为世界各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趋势,丹麦与英国都把食品安全监管移到一个政府部门监管,美国也主要由两大部门来管。
他认为,2009年2月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并没有改变分段监管的模式,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置不明确,影响监管力度。他强调,“分段管理,综合治理”的方式已不适应现在的食品安全需求,监管食品安全部门应作“减法”,提高效率,应该找准食品安全监督的切入点,从监管入手,形成“倒逼”机制。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在协商会总结发言时提出四点建议:进一步加强协调,特别是各部门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协调组,围绕共同问题进行前沿性研究;前移标准,坚持按“国标”展开工作的同时,把标准前移;扩大队伍,充分利用研究院所、大学,让其兼职承担一些前瞻性研究和检测;动员社会,做好消费者的动员、解释和引导工作。
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协商会,与政协委员面对面协商交流。
据悉,截至8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共收到相关提案2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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