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日公布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866种可报销药品,预计新版药品目录实施后,每年预计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超过5亿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处长蒋继元表示,新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北京市全体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公费医疗人员等参保人群,涉及1300多万人的切实利益。
据介绍,新版《药品目录》共有2510种药品,西药1292种、中药1218种。其中超过四分之三的药品不需要参保人员先行负担费用,可以直接纳入报销范围。
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的药品由原来个人先行负担50%降到负担10%,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
蒋继元说,新版《药品目录》增加的800多种报销药品,主要是针对群众呼声较高的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新特药、抗乙肝病毒类药物等药品,与此同时,也根据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情况,删除了84种使用量少、有质量安全隐患的药品。
另外,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醒,还有两种特殊情况,虽然没有被纳入新版药品目录,但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是凡由新版《药品目录》内两种西药组成的复合药,如果其在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中的中标价格不高于其所组成药品(同质量层次)平均中标价格之和的,可按规定到人力社保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纳入药品报销范围。
二是未在新版《药品目录》中标注的中药软胶囊,按照每天用药最高量计算,如果不超过目录内同品种胶囊费用1.1倍的,也可按规定到人力社保局办理登记备案,纳入药品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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