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日前召开专题新闻通报会,宣布该省正式启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去年,甘肃省卫生厅会同省司法厅、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意见》,初步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同时,该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司法部门备案成立。
据悉,当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进行调解。委员会经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事实和情节,了解双方的要求及理由,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医疗纠纷,将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并要求和督促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调解不成功的,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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