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卫生部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目标是全国所有三级医院必须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说,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改革了临床护理模式,使责任护士对其分管患者负责,要求责任护士详细掌握病情,了解诊疗计划,及时沟通信息,明确护理要点,配合完成各项诊疗工作,这种工作模式提高了护士的责任感,也更密切了护士和患者的关系。
截至2011年3月底,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在所有三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共有1309所三级医院和3765所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中,516所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其中有部分医院已经在全部病房推行优质护理服务。
郭燕红介绍,2011年,全国所有三级医院必须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至少50%的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其余50%的三级医院达到3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争取到2011年底,全国至少有200所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80%以上的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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