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日,在护士节来临之际,远大心胸医院召开主题为“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规范护士执业行为”的会议,上海市、徐汇区卫生监督所领导一行7人参加了当天的恳谈会。
图1:5•12护士节恳谈会现场
图2:卫生监督局领导为大家解读《护士条例》
图3:参会护士填写护士执业行为调查问卷
会上,来自远大心胸医院护士部的顾菊娣主任向与会领导做了报告,顾主任就医院的团队状况、医院特色做了讲解。据顾主任讲,医院护士部分为11个护理单元,总数为159人,床护比为1:0.4,顾主任护理职能、完善制度和优化服务等诸多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卫生局领导向当天参会的护士们解读了《护士条例》,护士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保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卫生监督所的王科长讲到:护士在执行遗嘱时,如果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诊疗技术规范,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要向科室负责人或院方报告,否则,一旦发生严重后果,执行护士也将被处以警告甚至吊销护士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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