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中医药频道 > 中医中药 > 中医动态 > 正文
中药尚无一例通过欧盟注册 将不得作为药品销售
www.yongyao.net  2011-5-1 15:24:4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candyxie
分享到:

中药受限欧盟新规

欧盟委员会29日发布新闻公报,宣布欧盟《传统植物药指令》将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届时未经注册的中药将不得在欧盟市场上作为药品销售和使用。据欧盟官员透露,截至目前没有一例中药通过注册。

欧盟委员会在新闻公报中说,《传统植物药指令》旨在为包括中草药在内的传统植物药提供一套简易注册程序,有别于化学药品的注册方法,其全面实施将有助于维护欧洲患者的用药安全。

2004年4月30日生效的欧盟《传统植物药指令》要求包括中药在内的传统植物药必须向成员国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只有经审批同意后才能在欧盟市场上继续作为药品销售和使用。

为了让植物药行业完成注册,新指令给出了7年过渡期。也就是说,在截至2011年4月30日的7年过渡期里,传统植物药仍可以销售和使用,但必须尽快完成注册,否则从5月1日起将无缘欧盟药品市场。

欧盟委员会负责卫生医疗事务的发言人弗雷德里克·文森特向记者介绍说,据不完全统计,过渡期内顺利通过注册的植物药在350种左右,但没有一例中药通过注册。

据了解,过高的注册“门槛”成为中药难以通过注册的主要原因。虽然指令中的注册程序较西药有所简化,但由于难以拿出过去15年的欧盟药用史证明,再加上数百万元的注册费用,不少中药企业望而却步。

文森特表示,欧盟指令并非是要全面禁止中药,也不会造成这种局面,欧盟已经注意到中国有关方面的这一关切。

他说,欧盟指令针对的是植物药,即便是在5月1日之后,部分中药仍可以像过去一样作为食品或保健品销售和使用,只要不表明是治疗或预防某种疾病的药物无需注册,至于具体划分是药还是食品将取决于成员国。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