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正式成立,对市属19家公立医院实行人、财、物和运行统一规范管理。这是鞍山市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制度的关键一步。
鞍山市是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成立后,原鞍山市卫生局所属的鞍山市中心医院等19家公立医院成建制划归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管理,同时接受鞍山市卫生局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鞍山市卫生局负责公立医院改革的整体布局和推进工作,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负责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
据介绍,新成立的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为鞍山市政府直属正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下设综合处(党务工作部)、医疗运行监管处、资产与财务监管处、改革发展协调处和人力资源管理处5个处室,其主要职责包括受市政府授权举办和管理市属公立医院、国有医院,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投融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院长选聘权;负责医院业绩考核和国有资产营运使用情况监督;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运行、资源整合等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所属医院实施医疗发展规划,提出对人、财、物等资源整合利用的改革方案;编制实施全市公立医院事业发展、资源合理使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管理等。
该局成立后,已确立该市今年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思路,即推行体制机制改革,改善患者就医感受,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力争在医院管理体制、医院运行机制、医院服务能力、医疗市场开放、医院外部环境改善等方面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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