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癌症是件倒霉事,都说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防癌,具体怎么防却没个明确的说法。中国工程院孙燕院士则把范围进一步缩小:在消化道肿瘤中,穷人易得的癌多长在上面,如食道癌、胃癌等;富人易得癌多长在下面,如肠癌、胰腺癌等。究其原因穷人易得的癌症普遍与卫生条件差、易被病毒感染,以及未及时就医有关;富人易得癌症多归咎于高脂饮食、不运动等。(6月3日《健康时报》)
原来癌细胞也不是随便长的,穷人的长在什么位置,富人的长在什么位置,都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患上癌症,是人生之大不幸。有钱的还好办一些,可以请好医生,用好药,住高级病房。穷人可就麻烦了,手中那一点可怜的血汗钱,扔到医院这个无底洞里,连响声都难得听见,最后只能选择听天由命这条绝望之路。都说金钱买不来生命,可事实上,很多时候想活命还真离不开金钱。治疗癌症,不管是西医的手术、化疗、放疗“三板斧”,还是中医的“化癌神丹”之类,都需要有巨额资金的支撑,才能维持治疗的继续。对于患上癌症的穷人来说,治疗的后果是穷死,不治疗的后果是疼死。但是对于富人而言,撇开治愈率不说,就算治疗无效,起码也不会让人活活疼死,更不会因为医疗费的不堪重负而穷死。
如何让患癌症的穷人也能看起病,至少让他们在癌症晚期还可以买得起杜冷丁,不至于被癌细胞活活折磨而死,是一个包含着人文关怀,很有实际价值的课题。说到这里,不能不说医改。现行的医改方案,包括各地正在实行的居民医保制度,应该说凝聚了很多人的智慧,但是基本的操作思路,仍然是病人先期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再另行结账报销。试问,对于经济窘迫的穷人来说,生存尚且困难,万一得了癌症,如何能给医院交得起少则几千、多则几万的预付款,又如何能支撑到出院那一天?
如果在医保制度中规定穷人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措施,也是一件不太容易操作的事情。首先谁是穷人谁是富人,医院可能根本就无法分辨;再者区分穷人与富人的标准是什么,恐怕也不易有一个公平合理的规定;就算有了标准和甄别办法,也未免涉嫌人群歧视,富人作为纳税人,在消费税上肯定要比穷人的贡献大,人家凭什么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这就是医改方案和医保制度的先天不足。如果不另行开拓思路,患癌症的穷人就不可能获得政策上的出路。
现在好了,孙燕院士的研究结果已经表明,穷人易患的癌症和富人易患的癌症是不一样的。因为生活条件、饮食习惯等方面的差异,食道癌、胃癌、肝癌、宫颈癌等癌症,基本上属于“穷人癌”。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以孙燕院士的研究结果来作为调整医改方案和医保制度的依据呢?譬如可以规定,罹患上述癌症的病人,可以缓交、少交、多报销医疗费用,可以优先享受政府的有关救济。按病种收费,其实现在就有成熟的做法,譬如白内障患者可以免费手术。
专家的研究成果,必须付诸实践、指导实践才能实现价值。政府对专家的研究成果,更不可等闲视之。许多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的研究成果,只要运用得当,就可以造福民生。望卫生部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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