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此次专项行动于2011年8月~2012年3月集中开展。
《方案》提出,在专项行动期间,各省(区、市)各部门联合查处一批“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以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
《方案》提出,要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相关单位日常管理制度。各省(区、市)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织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限期整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其建立和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方案》要求,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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