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四川省发改委在价格网公布《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国家未列剂型和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公布了部分国家未列剂型和新增列入四川省医保目录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29种药品,103种规格。
四川省发改委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超过本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的价格销售相关药品。
例如,100ml的川贝枇杷糖浆最高零售价每瓶7.6元,12片装的羚羊感冒片每盒最高零售价2.1元,罗红霉素分散片(50mg×36片)每盒最高零售价11元,西地碘(1.5mg×24片)每盒最高零售价7.3元。
此外,凡在四川省进行上网采购的医疗机构,一律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即挂网临时零售价低于本通知最高零售价的,按挂网临时零售价执行,高于本通知最高零售价的,按本通知最高零售价执行。
该通知自8月15日起执行。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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