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该规范指出,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不得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单位兼职。
据悉,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行为,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历时一年时间,经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发布了《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管理规范》。
《规范》对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检验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在组织机构、人员、检验能力、质量管理、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以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等检验工作科学、公正,确保餐饮服务食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该规范还要求,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被检验人索取或收取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相关新闻
- 2011.05.09
- 2011.05.10
- 2011.01.06
- 2011.01.06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