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组织了全市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医院的申报、评审工作,10家医院通过审核并开始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
通过评审的医院名单及其相应人体器官移植项目于昨日正式公布: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肝)、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肾)、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肝)、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肺)、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心、肝)、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肾)、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心)、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 医院(肺、肝)、上海市东方医院(心、肺、肾)。
据透露,此次试点将规范器官来源,加强医院资质监督,保障捐赠者意愿更好地实现,也保证受赠患者手术质量安全。
据上海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医院将严格按照登记的诊疗科目,依法依规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不得超范围开展其他形式和来源的人体器官移植,还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移植数据网络直报工作。
据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有150万左右患者需要器官移植,但仅有1%左右患者能实现移植。针对这个问题,卫生部不久前启动了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
相关新闻
- 2010.12.31
- 2011.04.26
- 2011.04.28
- 2011.05.08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
![](/images/yphtmlsel.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