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从1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此举旨在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项目服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据了解,这次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绩效实现情况等四个部分。评价采取目标比较法,即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
11月底前,江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对照投入指标、管理指标和绩效指标,完成绩效评价,12月起,再由中介机构和有关专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各地将根据再评价审核意见,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预防性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评价,有望进一步提高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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